本頁面提供蒐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告知事项資訊
瑞银证券投资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称「个资法」),得蒐集、处理、利用、国际传输您的相关个人资料,相关蒐集、处理、利用、国际传输皆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办理。本公司爰依个资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项,请台端详阅:
一、 蒐集之目的:
证券投资信託业务、境外基金相关业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全权委託投资业务、其它经主管机关核淮项目之业务行為、人事行政管理、与经营业务相关之行销行為、投资管理、客户管理、财产管理、其它金融业务管理、其他諮询与顾问服务等。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1. 識別類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住家/行動電話、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電郵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C002 辨識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證照號碼及護照號碼等)
2. 特徵類
C011 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及國籍等)
3. 社會情況
C039 執照或其他許可(如駕照、行照等)
C041 法院、檢察署或其他審判機關或其他程序(如訴訟及民事、刑事等相關資料等)
4. 受僱情形
C061 現行之受僱情形(如僱主、工作職稱、工作描述、等級、受僱日期、工時、工作地點、產業特性等)
C067 工會及員工之會員資格(如會員資格詳情、工會職務等)
5. 財務細節
C081 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如總收入、總所得、賺得之收入、賺得之所得、資產、儲蓄、開始日期與到期日、投資收入、投資所得、資產費用等)
C093 財務交易(如收付金額、信用額度、保證人、支付方式、往來紀錄、保證金與其他擔保品等)
6. 商業資訊
C102 約定或契約(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代理等)
C103 與營業有關之執照(如執照之有無、市場交易者之執照等)
7. 其他得用以直接或間接確認身份之資料。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间:
1.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
2. 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較法規規定期間長者)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二)地区:
中华民国、本公司海外分支机构所在地、未受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限制之国际传输个人资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公司业务委外机构所在地、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之机构营业处所所在地。
(叁)对象:
本公司、本公司海外分支机构、瑞银集团关係公司或联属公司、未受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限制之国际传输个人资料之接收者、本公司之共同行销或交互运用客户资料之公司、本公司合作推广之单位、其他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之机构、依法有调查权机关或金融监理机关。
(四)方式:
以自动化机器或其他非自动化之利用方式之蒐集、处理、国际传输与利用(例如使用电子文件、纸本或其他合於当时科学技术之适当方式等)。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公司查询、请求阅览或请求製给复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费用。
(二)得向本公司请求补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应為适当之释明。
(叁)得向本公司请求停止蒐集、处理或利用及请求删除,惟依法本公司因执行业务所必须者,得不依台端请求為之。
五、台端不提供个人资料所致权益之影响:
台端得自由选择是否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惟台端若拒绝提供相关个人资料,本公司将无法进行必要之审核及处理作业,致无法提供台端相关服务。